各相关申报单位:
根据浙江省软弱土地基与海涂围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申请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浙江省软弱土地基与海涂围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决定批准以下项目立项。请申报人填写《浙江省软弱土地基与海涂围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计划书》,于评审结果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即2025年4月11日)内,提交计划书和合作协议,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签字盖章)各一式两份。
如对批准意见有异议,须在上述日期前提出;未说明理由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立项。

浙江省软弱土地基与海涂围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