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经受磨炼,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文件)、《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今年的招募部署,经主办单位协商,特制订2008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方案,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