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
为做好2007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入党材料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重视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夕的教育工作,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夕安排一次党员入党宣誓活动,组织毕业生党员参加党员党性教育活动,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1、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在其离校前转出。
2、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落实好组织关系转去的党组织名称)。
3、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工委或党委),可也随同毕业生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个别因特殊原因需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应本人申请,经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同意报组织部审批后,允许其组织关系暂留学校半年。对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加强教育管理,编入相应党支部,要求他们主动联系,按时交纳党费,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5、 请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填写《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5月23日前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毕业生离校之前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要求毕业生党员在《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登记表》上签字。
6、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07年6月份。
三、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归档工作,我们对毕业生中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归档材料作出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类 别 |
需 归 档 材 料 |
入党申请人 |
入党申请书 |
入党积极分子 |
入党申请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党校学员登记表。 |
预备党员 |
入党申请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党校学员登记表、政审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纪要、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表、、自传、《入党志愿书》。 |
正式党员 |
入党申请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党校学员登记表、政审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纪要、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表、自传、《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转正公示情况表。 |
请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在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交接和转递过程中,针对不同情况办理好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入党材料完整转移。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支部)应就毕业生党员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指导。明确要求毕业生党员应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如有遗失、写错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组织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办理。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